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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区伊犁四号矿井900万吨/年产能核定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伊犁四号矿井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东部约18km处,井田面积为76.646km2,行政区划隶属****县惠远镇及**市英也尔乡管辖,由****投资建设。2026年5月,****生态环境厅以新环审〔2026〕91号文出具了《关于********北区伊犁四号矿井900万吨/年产能核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7年11月22****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该办法指出“若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2026年我公司委托****编制《********北区伊犁四号矿井900万吨/年产能核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时间进行公示。 ********北区伊犁四号矿井900万吨/年产能核定项目环保工程已于2026年8月全部竣工,计划于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调试。 ****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