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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集**电主轴轴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航空零部件****基地项目二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省**市**区创新路280号
建设单位:****
主体建设内容:本次验收的范围是航空零部件****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内容:2座等离子和火焰喷涂集成设备独立喷房(主要是新增2台等离子喷涂设备和2台超声波测厚仪),同时对镀铜线进行局部的改造(增加自动加药装置),对现有1台损坏的立式真空气淬炉进行更换。本次验收涉及新增的产污装置为新增2台等离子喷涂设备产生的颗粒物,镀铜线的局部改造和真空气淬炉的更换不涉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本次验收的设备均在热处理涂层厂房内。本次验收未完成《航空零部件****基地项目》的全部内容,4条表面处理线(1条镀镉线、1条镀锌线、1条镀锡磷化线、1条除涂层线)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需要另行验收。
验收报告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