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涟源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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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28 11:08

1.项目名称: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区块三(**市六亩塘街道原煤机厂)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位于****开发区区块三(**市六亩塘街道原煤机厂),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储运工程(水泥筒仓、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达到年产3万根水泥电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9万元,占总投资的7.49%。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租用******公司现有厂房(原煤机厂)以及办公楼,项目施工期只需进行生产车间的设备安装、生产车间的修整、产品堆场场地硬化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无大型土建工程,场地硬化均使用商品混凝土。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包括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废气中的粉尘、固废和施工噪声尤为明显。以下将就这些污染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的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将产生汽车尾气,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以及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伴随着土方的挖掘、回填和物料运输等施工过程,施工期间可能产生较大的扬尘,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其主要措施有: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厂内少量的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场地平整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走;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要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尽可能减少扬尘周围环境的影响;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抑尘措施即建筑施工100%围挡、路面硬化100%、洒水抑尘100%、裸土覆盖100%、进出车辆100%清洗、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2)机械废气

汽车尾气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属机械性能、作业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最大,如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本项目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较强,所产生的废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1.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水冲刷废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1)雨水冲刷废水

施工期雨水径流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施工堆放的建筑材料尤其是粉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施工期雨水径流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 15 分钟,污染物主要为 SS 和石油类,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SS 浓度为 1000~2000mg/L、石油类浓度为 10~40mg/L。项目在施工场地挖雨水导排沟、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并定期清理沉砂池污泥,则本项目施工期的地表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

(2)设备车辆冲洗废水

工程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该类废水经简易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3)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少,施工周期短,且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施工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废水依托周边企业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1.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产生的噪声为挖机、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时等产生的噪声。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2)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3)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护耳塞。

1.4施工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基础开完时会产生土石方,但通过挖高填低,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基本能实现场内平衡,无弃土外运。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损耗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施工过程中损耗产生的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

防治措施:①在厂区内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场,选址靠近厂区入口处,方便运输;②临时堆场采用篷布遮盖,建筑垃圾堆放100%覆盖,并修筑建筑垃圾临时堆场的围挡设施;③堆渣前完善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周边排水系统,堆渣后对建筑垃圾临时堆场进行平整;④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对于整个工程区域而言,场地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活动将使土地被侵占,地表裸露,从而使项目周边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裸露的地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和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可能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河水浑浊。建筑材料和建渣施工红线内临时堆存、施工扬尘飘散等均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整个施工期尽可能避开雨天开挖施工;不得将施工垃圾随意丢弃,企业需加强施工时期对周围环境的管理与保护;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开挖,保护水土**;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必须减少对附近植被的破坏;

(4)在基础清理开挖时,为防止开挖土方进入施工区外,在开挖线外缘一侧用编织袋装清理表层土临时拦挡;

(5)建设项目应做好围栏围护及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

(6)本项目开挖量较小,可以厂区内平衡,无弃渣外运,不涉弃渣场,不涉取土场,及时做好厂区内的覆绿。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6年9月18日至9月24****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天龙电力电杆制造项目 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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