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竹木盖220万件,竹木盒40万件迁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 市政管道 ****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切料、外圆磨、无心磨、除尘、拉棒和机加工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G2机加工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G3机加工和打磨、除尘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G4底漆后打磨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G5喷枪清洗、自动喷涂、烘干工序废气:经过水帘柜喷淋+气旋式水喷淋+隔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G6调漆、手动喷涂、泡油、晾干工序废气:经过水帘柜喷淋+水喷淋+隔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静电除尘、手工钻孔和雕刻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点胶组装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治理风机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或设置独立车间,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设置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利用车间墙体进行隔声;④生产过程关闭车间门窗,车间不设无组织排放口,有效利用墙体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⑤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⑥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⑦废气治理设施设置在楼顶中部,楼顶四周设有围墙,且风机配备减振垫、风机和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经过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对周围影响不大。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布袋收集的喷漆前打磨粉尘、废布袋、废砂纸等交有一般工****公司处理;3、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漆渣、废泡油油漆、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布袋收集的底漆后打磨粉尘、废机油及其包装物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138****8838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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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