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 批青年骨干教师,****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6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 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 类、B类 ,A 类为**市公办本科高校 ,B类为**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 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新版《****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六、各单位应在单位内部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九、“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校安排:
1、“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研究院限报1项(“艺术学”专项可额外单列1项),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2、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书、成果附件(汇总成1份PDF)、申报汇总表、学院遴选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院签字盖章+****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3、自然科学类:电子版发送科研院邮箱****@126.com,纸质版交至勤业楼410办公室,黄婕(021-****4272)
人文社科类:电子版发送文科办邮箱wkb@usst.****.cn,纸质版交至勤业楼303办公室,张柳(021-****5182)
附件:
沪教委科〔2022〕27 号-********基金会关于印发“晨光计划”项日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 年修订)》的通知.pdf
****办公室 、****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