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大唐福安溪尾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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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大唐**溪尾80MW****电站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9-28 16: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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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溪尾80MW****电站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市**市溪尾镇

****

****地质局****大队

****在新征用地范围内实施大唐**溪尾80MW****电站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10kV溪尾光伏升压站至220kV溪尾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长约4.6km,采用单回、双回混合架设。项目总投资约1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万元。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方案设置牵张场,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减少植被的破坏及扰动。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部分的土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对输电线路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整,多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或原有使用功能。

2.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设置生活场所,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进行绕行,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工程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或苫布遮盖措施,减少路面污染。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需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并利用彩条布临时遮挡,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其他项目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废料,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购光洁度高的导线,减少尖端放电。所有线路、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尽量采用逆相序架设。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底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线路底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跨越建筑时对屋面高度不得低于7.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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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www.****.org/huanping/quanben/47749.html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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