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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政厅《**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组织实施了2025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我局自3月19日开始,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经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5年6月30日之前经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应参加2025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370家。其中: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79家,年检结果为“合格”的178家,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1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91家(年检详细结果见附件)。
根据《**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将依法予以限期停止活动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连续三年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团体,****登记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予以警告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处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现责令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的191家社会组织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前,社会组织应当向业****管理部****机关报送整改报告。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方式:****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0813-****033。
附件1:2025年度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附件2:2025年度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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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