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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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60,504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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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首年年租金底价,租金不含水、电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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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28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6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联系方式 |
翁先生:0591-****0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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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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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租赁标的: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面积约146.98亩,其中芦南村地块约81.35亩(下图1),芦洋农场地块约65.63亩(下图2)。 租赁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尚未平整。租赁标的以现状移交,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上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尚未办理土地证,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2.租赁标的权属关系。****合实验区****中心移交给****经营管护,现****将租赁标的对外招租经营。 3.租赁标的仅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家禽宰杀等,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 4.整改复垦期: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整改复垦期(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整改复垦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整改复垦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预计项目整改总投资约人民币264417.02元,该笔资金专项拨付承租方,保障整改复垦实施。资金拨付分期执行: 第一期:承租方合同签订后并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整改复垦实施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我司拨付整改总投资款项20%; 第二期:完成地块复垦工作竣工验收同时承租方签订交付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再拨付整改总投资款项30%; 第三期:地块正常耕种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第二个合同年年末支付整改总投资款项的20%; 第四期:第三个合同年年末支付整改总投资款项的10%; 第五期:第四个合同年年末支付整改总投资款项的10%; 第六期:第五个合同年年末支付整改总投资款项的10%; 5.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按半年一支付的原则。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支付首年半年租金,后续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结束前10日内支付下一个半年租金。第一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二年(含)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3%。 6.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方缴纳的物业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仍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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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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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公告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https://biz.****.com/#/projectDetail/5657a92e0f****198732eed58c29c2e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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