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相特点,现对**省****采石场建筑用石矿开采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省****采石场建筑用石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省**地区**县西南约110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为E:126°12'23.3731"、N:51°05'27.0892"。
建设性质:**
项目规模及内容:**省****采石场为既有矿山,**面积10811.4平方米,共有9个拐点圈定,内蕴经济**量为93680立方米、可开采**量为9087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辉绿玢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1.80万立方米/年,剖面上由地表至矿层底板,由北向南水平推进,开采底标高为380.00米至406.00米;**破碎加工生产线1条,破碎加工规模1.80万立方米/年,主要产品为大规格、中规格、小规格的建筑用辉绿石;配套建设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表土堆场、土岩堆场及办公等工业场地。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程总
电话:187****8888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甘总
联系电话:181****2213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方式将信息反馈至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