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2026年高家****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2026年高家****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展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天府新区高家镇。
2.1.2 建设规模:****基地约400亩,**渠道4.68千米,** 2.5米生产便道2.1公里及涵洞、排水沟等附属设施,**0.8米宽生产便道3.4公里,改造农产品展销区3处。
2.1.3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48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397.27万元。
2.1.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25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09-29 09:00起至2026-10-08 17:00(**时间,下同),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标书代写2026-10-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标书代写**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标书代写**市政务服****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市**天府新区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9号)电子标服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n/)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发展改革局电 话:028-****1233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地 址:眉****花园街 108 号 地 址:**省**市仁****街道**大道二段 117 ****广场)1 幢 A 单元 15 层 1 号
电 话:028-****1101 电 话:028-****5679
日期:202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