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3年租赁权拍卖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changsha.****.com/)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长****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3年租赁权,起拍价:60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三年租金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 长****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3年租赁权 |
1799.25 |
600000 |
100000 |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于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三、竞买人资格须满足:
①自然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②法人报名的须提供: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的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竞买人委托其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登记办理:请满足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changsha.****.cn)”中登录“**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备注:原规划院租赁权拍卖),携带有效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公章)及保证金转账凭证,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于2026年10月20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并于2026年10月20日17时前至**市**区摩天大厦2座1738室,签署拍卖文件完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网上拍卖业务咨询电话:156****0260(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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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3年租赁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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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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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6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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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 年 9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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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 年 10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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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 (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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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未征集 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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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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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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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地址) |
**市**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大道1688****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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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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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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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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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2608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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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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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李刚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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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 转让 行为 内部 决策 和批 准情 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政府关于《********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进行公开招租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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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的监管机构 |
****、****财政局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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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2026年8月11****政府办《****政府办收文处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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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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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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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10 ****中心的指定账户(户名:****中心保证金专户)。请竞买人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changsha.****.com/)中“**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nc/TPBidder)并注册,保证金缴至所点击项目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竞买人资格。(缴款转****公司名称及“设计院租赁权拍卖”字的样)。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标为长****设计院办公楼及保安室3年租赁权,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详细阅读拍卖文件。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仔细查勘,全面了解了标的参拍(承租)条件和要求,对标的所需要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服务费、卫生费、水、电、气、相关证照办理等一切费用已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咨询了解,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实物现状和参拍(承租)条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3.标的以竞买人所视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已经将标的实物和权属状况及所知瑕疵进行了充分展示和说明,竞买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买登记前仔细咨询。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同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实物的显性或隐性瑕疵已无瑕疵异议。尽管拍卖人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瑕疵审查、了解和告之,但标的实物仍可能存在未知或者潜在的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标的实物瑕疵未说明的担保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调整拍卖成交价款等,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退还成交价款。 4.拍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所涉实物相关的图片、图纸、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结构、户型、层高等数据、资料,以及对标的所做的文字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人的承诺,最终以出租方交给买受人(承租方)的实物现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如有差异,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租赁条件或违约。 5.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起拍价报价。 6.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 7.标的详情及瑕疵披露,具体要求等以竞买人到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时获取的拍卖资料为准。 8.本次拍卖的租赁权期限为3年,租金价款支付方式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支付一次。 9.1 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竞得人应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2 第二个、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与第一个租赁年度金额一致(即三年租赁成交价 ÷3;如出现尾差,并入最后一期租金多退少补)。竞得人应于每个租赁年度届满前 30 日内,将下一租赁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主体“出租方”由委托人指定,“承租方”即为成交标的的买受人。 10.符合优先买受权资格的原承租人参加竞买的,该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1.买受人不得从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禁止从事的经营项目,如被发现从事禁止经营项目的,买受人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12.买受人在承租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进行转租、转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应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改良,应当经过出租方同意,且在改造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因房屋进行装修等发生的一切人工费、运输费、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 标的移交: 13.1 买受人支付完首年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照标的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有关租赁权的其他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13.2标的房屋被原承租人使用或实际经营者占用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原承租人或实际经营者协商进场事宜,因延迟进场造成的全部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租金)、租赁条件或违约。 13.3 标的交付之前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有原承租人的由原承租人承担,没有原承租人的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以及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服务费、卫生费、水、电、气、物业费、相关证照办理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4 因标的建筑年代久远、使用时间较长,可能存在房屋结构改造过以及房屋漏水、起霉、墙体破损等各种情况,若买受人租赁期间需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装修、修缮、改造、水电扩容等,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装修、修缮、改造过程中,须符合住建、消防等相关职****管理部门要求,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给他人带来的危害,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13.5 建筑物内如有属于出租方的设备、设施(具体以现场移交清点为准)移交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清理,移交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买受人应上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处理。 13.6属于原承租人的设备设施由原承租人清理,出租方以清场后的现状为准移交给买受人,清场过程中可能存在装修设施、设备损坏,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改变成交价格(租金)、佣金等任何条款。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 标的交付后所涉房屋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买受人应当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并承担水、电、建筑等设备设施管理、养护、维修责任。买受人不得毁损水、电、建筑等设备设施,不得将水、电等任何欠费问题遗留给出租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违约责任。 14.2 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增容费、物业费、城管费、卫生费、治安费、门前三包费、绿化占地费及其他与所租赁房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标准以有关部门实际核定收取为准。 14.3 承租后所发生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4.4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买受人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 14.5 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做充分的了解。一经参拍即视同认可房屋租赁建筑面积及与实际使用面积的现状,无论租赁建筑面积是否牵涉到公共使用部分或未完全使用的部分,竞买人均对租赁建筑面积及实际使用面积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租金)、租赁条件及佣金。买受人已明确知晓本次为整体承租,在租赁期间无论是否全部使用标的,均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额租金。 14.6 买受人对租赁房屋的任何水电改动、装修、水电扩容均需要经过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场地,剩余期限租金不予退还且另支付违约金。 14.7 合同到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其装修、投资的设备设施等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其所投资的可移动设备且移动后不损害租赁房屋的设施等,买受人可自行拆除。 14.8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在成交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自行与原承租人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成交后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或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佣金的,视同买受人违约。除所付竞买保证金及竞买诚意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须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其法律责任。 14.9 竞买人参拍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承租)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承租)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标的成交无效,委托人、拍卖人可立刻组织再次拍卖,并且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5、买受人已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了租金的,由拍卖人在扣除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诚意金,由“**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16.拍卖人对标的的文字、语言介绍均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1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3 日内向委托人如下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结清拍卖成交价款(即租赁年度租金)(户 名:****财政局汇缴专户;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账 号:190********00000508-****00001),并注明“原规划院租赁年度租金”。 18、买受人结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3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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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10 ****中心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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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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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监督)人 |
孙先生 |
电话 |
156****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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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