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原环评建设规模:更新购置1台110t/h超高压高温锅炉配1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配套相应的烟气治理措施,煤炭和RDF燃料棒质量比为70:30。项目实施后现有2#次高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75t/h锅炉+B7.5MW背压机组)关停淘汰,同时4#炉RDF燃料量由25%调整为20%,全厂煤炭用量略有减少。
实际建设规模:更新购置1台110t/h超高压高温锅炉配1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配套相应的烟气治理措施,煤炭、RDF燃料棒、生物质燃料质量比为70:26:4。项目实施后现有2#次高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75t/h锅炉+B7.5MW背压机组)关停淘汰,同时4#炉RDF燃料量由25%调整为RDF燃料量15%和生物质燃料5%,全厂煤炭用量略有减少。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主要为燃料类型等内容变化,在全厂燃煤、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消耗量不变以及燃煤比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4#和8#炉燃料类型,锅炉烟气均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烟气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可有效保障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对照《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锅炉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燃料类型发生变动后,其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可纳入下一步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函〔2022〕204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若建设内容较环评文件发生变动,排污单位应对照国家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分类处理。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未发生重大变动的,应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并进行信息公示后,按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就该项目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