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院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9月24日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焦公修采购F2026-004 -1 | ****中心院区接入供热设施及热力服务,供热面积10526.32平方米,包含主管网、****中心建筑供热庭院管网及**湖畔换热站改造。 | **** | **县为民路与茱萸大道交叉口东50米** | 9998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中心院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光霞、陈素娟、郭小俊(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6996.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本项目的所在地内,只有****一家单位具有提供供热的条件,****中心院区热力工程与热力管网系统连接的一致性、安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后期设备的运营和维护,及时保障供暖,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丰收路东段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9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神州路东段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A区5号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91-****888、177****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