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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市拉林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8日我局拟对**市拉林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9230
通讯地址:****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1326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拉林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 **市金马镇大青咀子山脚处至付大顶子山脚处, 即拉林河五一屯至**镇段 | **** | **东北煤炭****公司 | 该项目修复水毁堤防21处,总长2.114km;其中干流堤防水毁18处、总长1.642km,回水堤防水毁3处、总长0.472km。实施险工护岸防护3处,总长1.144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11座、进水闸1座;**排水涵闸2座、排水闸1座。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该项目已施工完成,结合施工日志、监理月报、现场管控台账等原始资料佐证,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后续须继续落实:严格按施工方案与施工周期组织实施,施工期选择在当年9月至次年4月,临时占用耕地全部暂停耕种,避开春季农耕时节与动物繁育期;严控施工范围,实施标桩划界,严禁越界破坏周围植被,从严控制开挖断面尺度;堤防清基区域实施表土分层剥离、分层堆放,临时表土堆放区采用密目网苫盖、编织袋装土拦挡及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等管护措施;施工完成后按时开展场地清理、土方回填、土地平整、土地复垦;因施工停耕造成的农作物减产损失,通过经济补偿方式解决。堤防和护岸工程均在枯水期实施,采用干地施工方式,施工全程不截断河道水流;穿堤建筑物施工采取施工围堰,尽量避免涉水作业,施工结束后拆除围堰。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禁止在施工区进行机械设备与运输车辆的清洗、维修与保养,杜绝油污跑冒滴漏;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主体工程完工后,各类临时施工设施全部拆除,在河道岸线撒播本土草籽,对施工场地及临时占地实施生态修复,临时占用耕地完成复耕,恢复至原来用地类型。 (二)本项目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产生,不设置固定人员看护,仅水利维护人员定期巡护,无职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产生。工程竣工后,流域防洪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减少因洪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涵养水源、恢复流域林草植被作用,可有效的防治区域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