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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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1.本项目首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10: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上午10: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120秒钟。 若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2个周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17:00时。 2.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前应自行勘察现场,应当到本次租赁****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勘察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标的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意向承****政府有关部门核实租赁标的能否用于其租赁用途使用,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等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若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已充分实际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租赁土地范围与面积及其周边现状)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安全隐患,已完全知悉并实际了解本租赁****管理部门移交管护土地、未办理土地证,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现状承租本租赁标的,并不以本租赁标的上述瑕疵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交易中心和服务机构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交易中心和服务机构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次租赁土地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 4..租赁期内,****政府征收、规划变更或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土地经营管护权变更的,出租方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返还租赁标的,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不享受针对该租赁标的的任何征迁补偿和安置。出租方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5.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交易中心、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6.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及服务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报名,并向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 8.服务机构报名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91-****0106,地址:****合实验区****中心6号楼。 9.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10.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11.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12.成交结果公示: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4.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