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量测量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量测量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社区**路168****中心1幢3楼全层
成交金额:479700.00元
评审报价:479700.00元
评审得分:84.7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量测量项目 服务范围:覆盖6万亩高标准农田区域,开展塘坝清淤回填(原貌测量、竣工测量、方量计算)、上口宽4m及以上沟渠清淤(原貌测量、竣工测量、方量计算)、土地平整区面积测量。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全部条款,接受采购人履约监督,禁止转包分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2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2)、《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范》(TD/T 1013-2013)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测量成果误差需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方量计算误差≤3%,面积中误差≤0.0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兴贵、程小峰、姜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昭亭中路20号、**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173****8937、189****792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昭亭中路20号
联系人:窦工
联系方式:173****8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189****7920
3.****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鳌峰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0563-****7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