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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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日期:2026/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项目名称

****护理型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乘象路尽头、杭瑞高速路**线北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顺测金源环保****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乘象路尽头、杭瑞高速路**线北侧,总占地面积约10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1栋6层医养综合楼,拟设置床位200张(其中养老床位100张,医疗床位100张),同时配套建设1间门房。拟设置内科、外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营养科等,不设置传染科、病理科、手术室、**间、急诊、门诊小手术。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9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一般医疗废水、化验室高压灭菌废水、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污泥、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物料防尘遮盖,运输车辆密闭或采取篷布遮盖、出入场地清洗等措施,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保管理和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巡查。

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50m3)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车辆冲洗及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冲厕废水依托****北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项目南侧乘象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置。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及运输车辆避开夜间作业;做好施工人员管理及培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尽可能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内容简单,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均设置为地埋式,通过构筑物阻隔、周边种植绿化、绿植吸附等措施后,可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3标准限制要求。食堂油烟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75%)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化验室高压灭菌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通过投加石灰等试剂进行中和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项目南侧化粪池(70m3)处理后,排****处理站(处理规模80m3/d、工艺“MBR一体化处理装置+消毒”)处理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南侧乘象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预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与检验废水收集桶沉淀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中表4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未污染输液瓶(袋)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可委托有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用于原用途。隔油池油污定期清掏,与餐厨垃圾一并委托当地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相关规定。运营期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防止因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1座不小于20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项目正式投运前,须编制并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工作人员环境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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