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住院综合楼新增1台Ⅱ类医用射线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德宏州**市人民路17号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顺测金源环保****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拟于****住院综合楼一楼西南侧新增1台DSA(型号:Azurion7M20型,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由神经外科、心内科开展介入手术,年工作量最大为900人次/年。项目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占总投资的6.42%。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防护工作 1.落实《报告表》中DSA机房实体屏蔽措施及场所布局,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辐射防护能力及通风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相关要求。 2.辐射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相应边界警示标线。机房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上方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并显示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工作状态指示灯与防护门能有效联动,机房内及控制室设置紧急停机按钮,防护门均为防辐射自动平开门并设置防夹装置,防护门旁均设置脚踏式开关,手术室设置观察窗、对讲装置等安全与防护措施,机房设置视频监控。 3.医护工作人员、患者均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用品。医护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配备的防护用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表4相关要求。对公众人员采取有效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受照剂量。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成员所受照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标准限值和报告表中提出的人员年管理剂量限值。 4.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至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清运处置;少量医****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置。DSA机房采用上送下侧排通风系统,产生的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经通风系统引至十一楼楼顶排放。 (二)建立并完善监测、评估、应急、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方案,配备与该项目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定期开展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监测结****生态环境局**分局。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每90天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于每年1月31****环境局**分局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3.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辐射环境风险。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及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建立使用、维护及维修台账。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