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0-18 10:00
预展地点:**市**区等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9-28~2026-10-17
拍卖公告
依法接受**华国建筑****公司、**华****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定于2026年10月18日10时至2026年10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 http://paimai.****.cn)对其破产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华国公司 |
||||||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抵押情况 |
| 1 |
唐房权证**区字第****02996号 |
华顺**家居建材商厦 |
钢筋混凝土 |
2012年 |
66400.57 |
有抵押 |
| 2 |
唐房权证**区字第****02996号 |
地下车库 |
钢筋混凝土 |
2012年 |
6990.81 |
|
| 3 |
**区国用(2015)第A-190号 |
商业用地 |
29069.55 |
|||
| 华圣公司 |
||||||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抵押情况 |
| 1 |
唐房权证**区字第****00412-01号、****00412-02号、****00412-03号、****00412-04号、****00412-05号 |
233套房产 |
钢混 |
2012年 |
27020.34 |
有抵押 |
| 2 |
**区国用(2012)第A-016号 |
商业用地 |
3595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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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区国用(2008)第A-238号 |
商业用地 |
6132 |
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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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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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抵押情况 |
| 1 |
滦股房权证**子第989号 |
砖混 |
1996年 |
174.31 |
有抵押 |
|
| 2 |
滦股房权证**子第989号 |
框架 |
1996年 |
29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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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滦政转国用〔2009〕279号 |
商业用地 |
终止日期:2034.8.19 |
202.50 |
||
| 4 |
滦政转国用〔2009〕280号 |
终止日期:2034.3.20 |
889.00 |
|||
二、拍卖参数
1. 起拍价:人民币6000万元;
2. 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3. 报名费:人民币5000元;
4.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7日16时标书代写
5. 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8日10时至2026年10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6. 竞价方式:网络增价拍卖;
7.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及其整数倍;
8.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 http://paimai.****.cn)。
三、竞买人资格及报名、保证金规定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2. 竞买人须自行确认是否满足**地区不动产限购及过户政策;因自身资格不符合规定而无法过户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保证金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有意竞买****公司的真实名称于拍卖会开拍前登录中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没有注册中拍会员的要先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并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成为正式竞买人。拍卖未成交的,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811********01041365
四、标的展示与尽职调查
1. 预展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7日,须提前与管理人预约。
2. 预展地点:**市**区等标的所在地
3. 竞买人应当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核查不动产现状、占用、欠缴税费、水电、规划、消防、质量瑕疵等全部现状。
4. 公告与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按现状拍卖;实物瑕疵、隐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全套登记档案。
五、成交价款、税费及过户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期限内足额付清全部拍卖余款(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价款);逾期未付清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依法重新拍卖。
2.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标的转让、过户、补办手续所需全部税费;标的交易环节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含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 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工本费等)、不动产补办权证、清场腾退、测绘评估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3. 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注销多项抵押登记;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其办理时限,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为准,管理人不承诺办证时限。
六、特别提示
1. 部分标的存在叠加历史查封、抵押,查封解封、抵押注销周期无法确定,权属变更登记存在迟延甚至短期无法过户风险。
2. 标的可能存在占用、租赁、违建、配套设施不完备等情形,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交付以现场现状为准。
3.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竞价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并参与竞价,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 竞买人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知晓标的的全部权利瑕疵(含多项抵押)及实物瑕疵,自愿接受全部拍卖条件;不得事后以抵押、实物缺陷等理由主张撤销交易或要求退款。
5.竞买人如想参与竞买,请联系管理人了解本案《重整计划(草案)》。如竞买人拍卖成交成为标的资产的买受人,则该买受人自动成为本案重整投资人;买受人除应当支付本次拍卖的资产受让成交价款之外,还应当按照生效重整计划的要求,另行筹措并投入足额偿债资金,完成对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等各类债权的清偿义务,同时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等全部投资人义务。前述偿债资金属于重整投资人独立义务,并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资产成交价款之内。竞买人应当自行评估资金实力、项目审批风险、商业经营风险。管理人、债务人不对项目收益、行政审批、资产价值作出任何保证与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不得以事先未充分了解重整计划义务、商业预期落空、项目审批障碍等理由拒绝履行重整计划项下的偿债、建设及运营义务;如买受人拒不签署投资协议或者拒不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则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有权依法追究其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本次拍卖属于重整程序项下前置竞价程序;无论本次拍卖成交或流拍兜底,资产转让、投资人全部义务的生效,均以债权****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前提;若重整计划未获批准,则本次拍卖结果作废,管理人退还竞买保证金,不产生任何资产转让效力。
七、联系方式
拍卖人:****
联系人: 付经理
联系电话: 130****0808
管理人: **华国建筑****公司、**华****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联系人: 陈律师
联系电话:159****1368
****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