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车务段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项目工程施工 (总价承包)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4 20:30:00
2、项目名称:****关于2026****车务段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项目工程施工 (总价承包)
3、项目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现在原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当中,将有关质量保证金比例的相关条款由原5%修改为3%:
(1)“第七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中:
“2.一次性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95 %。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后性能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维修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对两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项目:“1.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一) 对阳宗、石**、**、普者黑、珠琳、广**、**7个车站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进行整改”“2.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 对东南环线化城、**东2个车站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进行整改”分别开具符合国家财务、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车务段收到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施工单位支付应付价款:****车务段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
“2.一次性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97 %。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后性能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维修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对两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项目:“1.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一) 对阳宗、石**、**、普者黑、珠琳、广**、**7个车站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进行整改”“2.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 对东南环线化城、**东2个车站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进行整改”分别开具符合国家财务、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车务段收到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问题整改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施工单位支付应付价款:****车务段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2)“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中: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工程验工计价、结算价款的 5 %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9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工程验工计价、结算价款的 3 %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9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省**市******车务段
邮 编:650217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71-****4462
电子邮件:****@qq.com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