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供销社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江供综函〔2026〕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社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社控股的社有企业、******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在**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四)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社、****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供销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供销社官网上将结果公示。具体奖补金额及实施面积以上级实际下达资金及绩效目标进行分解。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下午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2.联系地址:******社(**省**市广**路6号);联系人:梁淑娟;联系电话:0750-****020。
附件1:****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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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