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全媒体平台育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全媒体平台育人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全媒体平台育人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指派专、兼职全媒体技术协作人员入校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部署维护AI辅助内容生产工具,开展全媒体传播数据分析与策略优化,提供短视频内容创意策划与制作技术服务,开展品牌传播策略咨询与媒体**对接,提供全媒体技术能力提升培训,指导学生融媒体实践与育人服务,提供校报数字化与视觉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全媒体育人成果学术转化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服务期限:1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限结束;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航**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路口北侧中兴新业港三期32栋;
磋商小组:王振霄、张艺莹、王静(采购人代表)。
三、成交人信息:
成 交 人:****;
成交报价:336800.00元;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8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联系人:王雅楠
电话:0371-****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航**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路口北侧中兴新业港三期32栋
联系人:齐燕伟
联系方式:185****6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燕伟
联系方式:185****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