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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6年9月28****开发区年产30万吨预焙阳极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受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7963/****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7058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65****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 1、建设项目名称 | ****开发区年产30万吨预焙阳极基础配套工程 |
| 2、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3、建设单位名称 | **** |
|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汉道昌工程****公司 |
| 5、受理日期 | 2026年9月28日 |
| 6、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公示本 报告表-****开发区年产30万吨预焙阳极基础配套工程.pdf |
| 7、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7963 ****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