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县5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5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市**县德隆乡德孚村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县德隆乡德孚村,规划用地面积60.8亩,按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现代化屠宰厂。年屠宰加工50万头生猪,年产40000吨冷鲜分割猪肉及相关副产品。
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郭总 182****0218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该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及范围,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提出满足其环境保护目标的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并论证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由此得出该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2、该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概述
(2)总则
(3)工程概况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7)生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该项目了解吗
2、您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3、您认为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4、项目建成后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觉得项目建设对您居住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6、您对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有何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映。
2、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好后可发至:****@qq.com(注明“**县5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3、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网上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该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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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