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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洪晓玲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89****3222 |
采购包1: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市**区浦南一路33号102室二楼C单元 | 19,573,000.00元 | 90.69 |
合同包1:
货物类(****,联合体成员:******公司)
| 1-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 | 设备投入费用 | ****(核心产品品牌) | 含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清单) | 1.00(项) | 13,284,000.00 | 13,284,000.00 |
| 1-1-2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 | 日常运营费用 | / | 详见第五章项目运维服务内容及项目管护明细表 | 1.00(项) | 6,289,000.00 | 6,289,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洪** 、 刘宣 |
| 评审专家: | 刘伟 、 石** 、 李少杰 、 黄亚美 、 林艺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行:****公司****支行,开户名:********公司,账号:592********0401)。④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东溪流域垵炉溪试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一期):13.21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五显镇西洋路9号
联系方式:0592-****82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联系方式:189****32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晓玲
电话:18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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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