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班级区角教玩具、园级户外大型玩具、功能室、班级活动室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幼儿园班级区角教玩具、园级户外大型玩具、功能室、班级活动室采购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供应商:
第四章评审办法 4.3.4.符合性审查 新增:本国产品政策: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25〕34号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政策。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海关报关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本项目不禁止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不符合本国产品认定标准的产品参与投标竞争;该类产品属于非本国产品,不享受本国产品相关评审优惠政策。
本国产品认定标准:货物应当在中华人民**国关境内生产并实现属性改变;单纯包装、贴牌、简单分装不属于实现属性改变。按照****分行业规定,同时满足境内组件成本占比、关键组件、关键工序本土化等要求的,认定为本国产品。
****海关报关进口产品,****海关报关进口产品,按响应无效处理。评审核查:询价小组有权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进行核查,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经核查,产品属性与声明不符的,不予认定为本国产品,不得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存在虚假声明的,按虚假响应处理。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6.6.履约验收方案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更正为: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对成交产品生产属性开展核查。成交供应商以非本国产品冒充本国产品,虚假声明骗取评审优惠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解除合同、追索损失,并报送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询价通知书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9月28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台街道安汉大道三段209号
联系方式:199****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县**西路57号
联系方式:0817-****1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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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