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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25424R | 建设单位法人:潘明亮 |
| 李夫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杭****开发区纬一东路9号 |
| 800t/aN-(甲、乙、丁)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3000t/a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染料中间体及18000t/a液体高聚铁技改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杭****开发区纬一东路9号 |
| 经度:120.886970 纬度: 30.1617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08 |
| 绍市环审〔2020〕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 25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2542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6MA28X4826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600MA2886EB71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anfeng.co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00t/aN-(甲、乙、丁)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系列、3000t/a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染料中间体及18000t/a液体高聚铁 | 实际建设情况:3000t/a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染料中间体及18000t/a液体高聚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乙萘酚为起始原料,经亚硝化、合成、酸化、重氮化、酸析等工段得到中间体1,2,4-酸氧体(含量约76%),中间体1,2,4-酸氧体经硝化、精制、压滤即得6-硝体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以乙萘酚为起始原料,经亚硝化、合成、酸化、重氮化、酸析等工段得到中间体1,2,4-酸氧体(含量约76%),中间体1,2,4-酸氧体经硝化、精制、压滤即得6-硝体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厂内生产性废水管道要求采用架空布设输送。根据废水水质情况,对高浓度工艺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对部分高浓度废水分别进行蒸发脱盐等预处理后与项目其他废水一道进入厂内废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排入环境。规范化设置污水排放口,设置事故应急池。做好厂区相关区域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产生对地下水的污染。 废气:本项目6-硝体生产线:亚硝化废气、重氮酸析、离心废气、硝化废气经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一级氧化吸收预处理后,和酸化废气、稀释、压滤废气、精制、压滤废气一起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N-(甲、乙、丁)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硝化工段废气经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一级氧化+一级酸吸收预处理后,和稀释、离心废气、洗涤、离心废气一起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高聚铁生产线硫酸废气就近接入N-(甲、乙、丁)基-4-硝基邻苯二甲酰亚胺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水吸收+一级酸吸收预处理后,与储罐区废气一起经碱吸收+一级双氧水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固废: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按处置不出市的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执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贮存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厂内生产性废水管道要求采用架空布设输送。根据废水水质情况,对高浓度工艺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对部分高浓度废水分别进行蒸发脱盐等预处理后与项目其他废水一道进入厂内废水站处理,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排入环境。设置了规范化污水排放口,事故应急池。生产区域设置防渗防漏措施。 废气:6-硝体生产线:亚硝化废气、重氮酸析、离心废气、硝化废气经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预处理后,和酸化废气、稀释、压滤废气、精制、压滤废气一起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高聚铁生产线硫酸废气经三级/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与储罐区废气汇总后经一级酸吸收+一级次钠氧化+一级碱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根据验收检测结果: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废气污染因子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固废: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归零环保及****海中环保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一般工业固废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纳入危废管理,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不涉及一般工业固废。 |
| 废水:由“UNCWO氧化+两级电解+硝化反硝化脱氮污水处理系统”调整为“调pH+曝气+絮凝沉降+生化调节+水解酸化+两级AO型BioDopp生化+硝化反硝化+沉降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6-硝体氮氧化物废气由“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一级氧化吸收+两级碱液吸收”调整为“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两级碱液吸收”;污水站废气由“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一级双氧水氧化”调整为“一级酸吸收+一次次钠氧化+一级碱吸收”。以上变动情况再排污许可中已进行调整,且与最新项目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自行环境监测制度,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523 | 10.44 | 13.53 | 8.45 | 0 | 13.513 | 1.99 | |
| 9.218 | 8.352 | 10.824 | 6.76 | 0 | 10.81 | 1.592 | |
| 1.728 | 1.566 | 2.03 | 1.268 | 0 | 2.026 | 0.2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42 | 1.42 | 0 | 0 | 1.42 | 1.42 | / |
| 2.24 | 2.16 | 2.16 | 2.24 | 0 | 2.16 | -0.08 | / |
| 4.43 | 0 | 4.43 | 0 | 0 | 4.43 | 0 | / |
| 0.59 | 0.37 | 0.96 | 0 | 0 | 0.96 | 0.3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染物纳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500t/d,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总量约为448.13t/d,在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范围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pH+曝气+絮凝沉降+生化调节+水解酸化+两级AO型BioDopp生化+硝化反硝化+沉降”工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进入生化调节池。 | 污水总排口氨氮、总氮和总磷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限值要求,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 1 | 6-硝体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 采用两级/三级碱液吸收处理后排放。6-硝体酸化、稀释、精制及压滤工段酸性废气接入含氮氧化物末端两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DA001) | 废气监控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高聚铁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液体高聚铁聚合及复配酸性废气采用三级/两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DA005) | 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3 | 公用工程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采用酸喷淋+次钠氧化+碱吸收处理后排放(DA007) | 废气监控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1)该项目生产设备中,主要的噪声源是真空泵、输送泵及引风机等设备,最大噪声源噪声达88dB,且为连续噪声。设计中针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消音、减振等处理,在平面图上将这些设备所在车间放在远离厂界、厂内行政区较远的位置,尽量降低噪声对环境及厂内行政区的影响。 (2)主要设备的噪声控制 ①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隔声罩;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对中大型风机配置专用风机房;鼓风机进出口加设合适型号的消声器。 ②鼓风机:设置空压机房,并对房内时行吸声与隔声处理,包括门、窗;对管道和阀门进行隔声包扎。 ③泵: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3)除对噪声源分别采取上述措施外,并将加强厂区绿化,在主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以降低人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 | 厂界四周检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65dB,夜间噪声最大值54dB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按处置不出市的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执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贮存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执行。 | 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归零环保及****海中环保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一般工业固废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纳入危废管理,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不涉及一般工业固废。 |
| 1 | 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环境污染事故****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400m3应急事故水池及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 |
| 本项目实施过程淘汰企业原有年产2000吨6-硝体产品项目和6-硝体酸性母液循环利用生产印染专用净水剂液体高聚铁项目。本次3000t/a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染料中间体生产线在**车间七及车间八内实施,生产工艺废气经车间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18000t/a液体高聚铁技改生产线在车间二内建设,废气依托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水经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纳管;固废储存依托原有危废仓库储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施过程淘汰企业原有年产2000吨6-硝体产品项目和6-硝体酸性母液循环利用生产印染专用净水剂液体高聚铁项目。本次3000t/a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染料中间体生产线在**车间七及车间八内实施,生产工艺废气经车间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18000t/a液体高聚铁技改生产线在车间二内建设,废气依托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水经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纳管;固废储存依托原有危废仓库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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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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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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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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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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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在项目竣工后,调试**行了竣工时间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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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