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9年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2029年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桃州镇团结中路D区3幢2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叁仟肆佰肆拾贰元整(41344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2029年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位于**市邱村镇民安路24号,医院现有综合楼一座,五层,面积约5200㎡;宿舍楼一座,两层;发热门诊面积约200㎡。服务区域范围:****服务区域包括综合楼一座,五层,面积约5200㎡;宿舍楼一座,两层;发热门诊面积约200㎡。室外保洁服务为包含露台、顶棚、墙面、各建筑物屋顶和垃圾房等所有院区场所,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楼顶、路面清理等;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采用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邱村镇民安路24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黄女士 178****8188、李先生 185****88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邱村镇民安路24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178****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8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