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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编号:**********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按《关于持续做好“十五五”****电站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电站供需平衡,规划新增220kV****电站,以及提升区域水安全韧性、改善滨水生态环境,故拟通过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相关用地1.5008公顷。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委组织编制了《**松****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局审批后局部调整了松****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1.5008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
******局。
五、批准日期
2026年9月22日。
特此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 2026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