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届“杏坛杯”运动会奖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本项目**省第二届“杏坛杯”运动会奖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为保障运动会工作顺利完成,现计划以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商品供货、及售后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省第二届“杏坛杯”运动会奖品采购项目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5. 供货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期限按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承诺执行。
6.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7. 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奖品及印制运动会指定Logo,具体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品和售后服务能力。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能够依法提供本项目所需商品及售后服务。
3. 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供应商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涉及厂家授权、售后承诺、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安全认证等材料的,应按附件一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所投产品为同等或优于采购需求的产品,应提供能够证明其技术性能、配置参数、服务能力满足采购要求的相关资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成交供应商应独立承担商品供货、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
三、报价要求
1. 投标人报价清单须根据附件二格式填写,并结合附件一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应包含商品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报价文件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或优于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采购清单中涉及品牌、型号或具体参数的内容,主要用于说明采购需求和技术标准,除明确要求外,不作为唯一限定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同档次或优于采购需求的产品,但须提供充分的技术响应说明和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承诺所供商品全新、未使用、原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质量缺陷或来源不明等问题。商品到货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组织验收。
4、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报价资料胶装(加盖骑缝章)后用不透明档案袋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报价项目名称。
6、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下午16:00。标书代写
7、报价文件接收地址:**省贵**区党武镇博士路****蕴华楼205 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136****5656。
四、成交原则
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供货周期、售后服务等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情况、产品配置、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或隐瞒重要事实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商品供货及验收配合工作。供货完成后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说明书、保修凭证、配置清单、验收资料及其他必要技术文件。
3.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招标办)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