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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 ****总局****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楚科发〔2026〕6号)等文件要求,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6年税务部门转请鉴定的**州2026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进行了评审鉴定。根据专家鉴定意见,经州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拟鉴定12个项目属于研发活动,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拟鉴定2项目不属于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现将拟鉴**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州科技局对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州科技****法规科 0878—****687;
监督电话:0878—****680;
联系地址及邮编:**市**路204号,675000。
附件:**州2026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果汇总表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