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心在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转受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应在交接完毕次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搬运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如受让方所交保证金不足涵盖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中心指定账户后才能继续交接。 4、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债权人须对所抵顶债权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书。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资产交接完毕说明》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现金方式补足。 5、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债权抵顶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交付方式如下: (1)一次性付款:中心根据实际交接数量据实结算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接完毕后须在提货现场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将依据此材料作为实际交割数量依据,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并在结算完毕后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债权抵顶:仅允许转让方债权人参与债权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补足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