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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HS23D3长城牌CC6460RM00涉案车辆公开报废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6-09-28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5 | |
| 0.1 | ||
| 魏经理 0716-****512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鄂HS23D3长城牌CC6460RM00涉案车辆公开报废项目 |
| 转让底价 | 0.4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9-2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5 |
| 资产概述 |
1.******局****管理所查询的《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显示,鄂HS23D3长城牌CC6460RM00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止,截止2026年4月已逾期未检验超过三年,******局****管理所已注销该车档案,现对该涉案车辆予以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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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市****停车场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对车辆按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报废,****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将注销证明于车辆交割完毕后10个****动车所有人。
2.本次公开挂牌报废的涉案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在公告期内前往标的现场勘察标的车辆,现场实地确认报废车辆数量、质量、重量,对标的车辆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报废车辆的质量、重量、移交、拆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报废车辆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受让方付清全部报废车款后,转让方按照车辆现状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报废车款当日将车辆拖离移交场地,并履行完成车辆报废交割手续。
5.车辆移交后标的物拆卸、装载、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移交后所涉及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6.其他未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2026)第128号】、《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备查文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公司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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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28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车辆回收报废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款交纳至非税账户,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款交纳至非税账户,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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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第三方估值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28 |
| 评估值(万元) | 0.41 |
| 公示附件 | 附件:《车辆评估技术状况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