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溪灌片灌溉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之灌溉设施工程已由玉发改审字[2026]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政府专项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县县域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山塘清淤4座,山塘整修加固17座,**提灌站2座、维修提灌站2座;**及重建灌排渠道142条,拆除重建及维修灌溉拦水坝16座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909.54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清单)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标书代写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 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电子标服务
(9)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从其对公账户缴交保函保费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任意一日的查询截图)
(11)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数量截图。(注: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数量50人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数量15人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资质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8人及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企业注册人员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2)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并作为失信行为上报至**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内容)
4.2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0512-****85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 10月21 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省公共**交 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4、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0〕4 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自本日起,水利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6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 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网-****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线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7.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本次施工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排序第一,投标人若在前一个开标顺序的标段中获得第一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候选人排序(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
7.10本项目招标全过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冰溪西路与白浪屿路交叉口西40米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0821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大塘角梅苑小区8栋
联系人:吴金良
联系电话:136****0607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532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财审后控制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县**溪灌片灌溉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之灌溉设施工程一标段 |
**县县域内 |
****373.26 |
18 |
| 2 |
**县**溪灌片灌溉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之灌溉设施工程二标段 |
**县县域内 |
****2652.87 |
20 |
| 3 |
**县**溪灌片灌溉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之灌溉设施工程三标段 |
**县县域内 |
****2883.41 |
20 |
附件二:
投标人承诺书(招标单位) :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对本项目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本企业承诺遵循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以及违法分包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三、本企业承诺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不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不提供虚假的参加本施工标段人员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同时,我方承诺不会出现恶意低报或高价以拉低或抬高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影响正常报价秩序等围标串标行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