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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依法审查核准的****—省级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慧示范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公告。该项目共4座单体(业务用房、1#库房、2#库房、门房),总建筑面积727平方米。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省级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慧示范点(**)项目
建设位置:****社区
建设规模:本次申报4座建筑单体,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22㎡、1#库房建筑面积41㎡、2#库房建筑面积36㎡和门房建筑面积28㎡
证书编号:****
(140********0016-19)
发证机关:******局
发证日期: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