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机硅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416 地址:****环境局环城路东475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有机硅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省******工业园区**路中段32号地块 | **** | ******公司 | 根据原环评及2020年8月21日已取得的批复(德环审批[2020]392号)情况,本次工程变动主要为:本次搬迁仅变更项目生产厂址,产品品类、设计产能、整套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使用方案均维持不变,仅对部分生产设备做小幅微调,建成后年生产耐烧蚀的甲基苯基硅材料100t。 | 施工期:废气主要采用洒水降尘、车辆限速并禁用尾气超标车辆;生活污****公司已建预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低噪设备、加强管理、禁鸣减速、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降低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政府指定建渣场。 营运期:废气方面,粉尘通过强化车间整体通风换气、规范操作人员标准化作业和及时清扫地面进行控制,VOCs经非接触式水冷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及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甲苯先经冷凝回收,再经同一套非接触式水冷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及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装置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方面,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依托******公司已建预处理池(5m3)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黄水河;噪声方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减振处理、优化设备布局及厂房隔声加以控制;固废方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商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实行分区防渗,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进行划分,并分别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 |
****环境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