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图书馆积分管理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建工路9-11号二楼205号
成交金额:5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图书馆积分管理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全部 服务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付款方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定霞、陆静、叶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51-****633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7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6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