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道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审批
江西-吉安-泰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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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8

项目名称 泰**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泰**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彭修德
联系人 肖斌 联系电话 134****8773
项目投资(万元) 6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改造:**路(胜利路至钦顺路段)改造,长约1.4公里,包括路面“白改黑”、人行道改造、道路标线施划、雨水污水管网**改建、弱电通讯管道同步下地等。官溪路(长约0.64公里)路面“白改黑”。 2.新增3处红绿灯;对**路、胜利路及**路、**兵大道、白凤大道等路段施划标线、更新交通标志牌;增设部分交通监控智能设备。 3.在市民公园、龙洲园各**1处双层城市驿站。 4.更换**河、汪陂河景观绿地内破损的防腐木地板。 5.****泵站设施,更换一批提升泵及配套控制管理系统。 6.对螺湖西路等多条道路更新约290基路灯、7000米电力电缆进行更新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截留措施后通过修复和**的污水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或用于填坑,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止条例》,禁止夜间 (22时至凌晨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同时,通过采取安装消声器、调整同时作业施工机械台数、房间采取吸声和隐声等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小。建筑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承诺:**** 彭修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彭修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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