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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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计机构: ****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6日作出(2026)津02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3月11日作出(2026)津02破14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全面核查债务人财务状况、资金流向,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类型:****公司,注册地**市**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金地企业总部A区A座740,法定代表人高春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0MA06JQ2BX3。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船舶租赁;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6月左右停止经营。 管理人已接收的债务人2019年7月至2025年6月财务账簿共计11册,合同共计10份;另债务人名下实盘六台机械设备,明细如下:
二、选聘方案 (一)管理人发布公告公开选聘 管理人将采取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关于****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的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为本案提供审计工作。 (二)选定流程 报名截止后,由管理人对提交报名材料的全部机构进行综合评选,将根据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审查内容主要为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报名材料是否齐全等。并依据本公告所附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将根据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分别就综合实力、业绩与资质、服务方案、报价方案等四项内容进行独立打分。根据最终得分高低对所有参选机构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机构,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机构为备选机构。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报名机构在**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报名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六年内至少曾为5宗企业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 4、审计机构报名单位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 5、报名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审计机构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 6、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7、报名机构与本破产清算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情形。 8、本次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费用之内,具体审计费用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评分细则
三、审计工作中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如下问题: (一)基础财务及债权债务核查 1.债务人主体基本信息、账面全部资产负债,实地盘点实物资产,对账实差异作调整、核销说明; 2.全周期税款缴纳、欠税明细,核对税务债权金额形成依据;职工人员、薪酬、社保欠缴情况梳理; 3.梳理全部涉诉案件、执行案件; 4.比对债务人破产申请时提交的《债权债务清册》与实际真实债权、债务,核实账面五笔挂靠债权是否真实发生、有无虚构情形; 5.对全部申报债权与企业账面往来逐笔交叉比对,说明差异原因。 (二)破产临界期间不当行为专项核查 1.破产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有无《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重点核查 2025 年 8 月 13 日 2590 万元认缴减资程序、资金实质影响; 2.破产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在已具备破产原因前提下的全部对外付款,认定是否构成偏颇性个别清偿; 3.梳理债务人全部无偿转让财产、虚构债务、隐匿财产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 (三)股东出资、资金混同、占用资产专项核查 1.核查股东高帅认缴出资缴纳、历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认定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违法减资情形; 2.****公司与高帅全部个人账户往来流水,区分合规经营支出与无合理商业依据的资金划转,****公司资金余额、占用期间,认定是否构成公私财产混同、转移公司资产; 3.大额应收、预付往来款穿透核查业务真实性,对无法收回的大额坏账列明成因,区分是否因董监高未尽忠实、勤勉义务造成; 4.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投资、大额资产下落不明等隐匿财产情形。 (四)审计实施配套要求 1.全部银行、往来单位对账函由审计机构统一制作、邮寄、回收并归集归档; 2.审计团队人员需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办公软件,具备破产专项审计经验; 3.审计报告需逐项回应上述全部核查事项,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违规行为单独列示并附完整佐证线索,出具清晰、****法院审理使用的专项审计结论。 (五)审计时间进度要求 1、审计时间要求:审计机构应在签订协议后的30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并于45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的,经管理人同意后,可适当延后完成时间。 四、付款条款: 1.审计服务费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全部审计费用由债务人股东高帅全额承担,不纳入破产财产列支、不占用破产经费。 2.包干总价覆盖审计全流程全部开支:外勤差旅、交通、函证邮寄、银行对账、文印、税费、人工等全部配套成本,审计机构不得另行收取任何杂费。 3.付费节点:确定审计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且审计人员进场前,股东一次性支付 50% 包干费用;完整出具符合管理人、法院要求的正式专项审计报告后,付清剩余 50% 款项。进场后以不符合审计条件为由终止审计工作的,需全额退还已支付费用。 4.若审计机构未按期出具合格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管理人核查、法院审理工作受阻或产生损失的,管理人有权酌情扣减费用或拒付剩余款项。 五、报名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派出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审计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5、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6、审计对本案的适用性、特殊性、与破产清算的协调配合等事项; 7、申报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申报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破产清算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符合审计规则等;(3)保证项目负责人、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人员;(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工作;(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报告;(7****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破产清算案件相关会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8)明确说明出具报告的时间。 8、报价书:包括全部费用、收取方式、最大限度收费优惠等内容。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6年10月13日下午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比选文件,一式两份密封提交(注:书面比选文件需确保在2026年10月13日下午17:00前收到,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比选),邮寄、现场提交地址为:********中心A座****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 152****9783。 七、特别说明 1、本次选聘并非采用招投标形式,不适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则,重点审查报名机构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实际情况、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参与破产清算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2、本案中涉及到的文件材料、财务资料等系管理人自债务人处获取,管理人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仅供各审计机构参考。 3、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管****人民法院后,与选中机构签订审计业务服务协议。如出现特殊情况,管理人认为存在合理必要性,不宜与选中机构签订审计业务服务协议的,可以与备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服务协议。 4、各机构应对本函及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管理人 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
附件
****破产清算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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