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开时间:34分钟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 2026年7月29日,****法院(下称“**法院”)作出(2026)粤0111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下称“南粤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7日作出(2026)粤0111破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巍,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截至目前,经管理人调查,****公司存在职工债权30笔,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142,067.00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总额及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具体数额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书面证据;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自收到债权复核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公司职工债权表 二、******公司职工债权表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