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3MABP6PFP0T | 建设单位法人:邬冬琴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开发区马鞍路的房屋 |
| 年产肠衣80万把、肝素钠10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集中区167乡道以南、**路以东、马鞍路以北、**一路以西 |
| 经度:111.655300 纬度: 26.0276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9 |
| 永环评〔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3MABP6PFP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4PNGQ44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4PNGQ44T | 竣工时间:2025-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论坛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肝素钠提取车间、肠衣生产车间、精品车间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1台2.5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冷冻库、辅料库仓库、废水废气终端处理设施等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肠衣80万把、肝素钠10吨 | 实际建设情况:肝素钠提取车间、肠衣生产车间、精品车间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1台2.1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冷冻库、辅料库仓库、废水废气终端处理设施等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肠衣80万把、肝素钠1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解冻、压肠、刮肠、肠衣通水、肠衣量码、腌制、扎把、装桶;调配、酶解、过滤、树脂吸附、树脂清洗、洗脱、过滤、沉淀、脱水、乙醇回收、烘干、粉碎。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二级气浮+厌氧+二级A/0+二沉+终沉”处理工艺,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值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生产车间内应处微负压状态,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废气负压收集措施等:减少恶臭污染物、VOCs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提高挥发性有机溶剂回收率和VOCs治理效率,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车间废气经一套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串联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套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串联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方式进行除尘,采用水膜除尘器进行脱硫后由30m排气简(DA003)排放。TVOC、H2S、氨等有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的标准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及15m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严格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落实对风机、搅碎机、刮肠机、压肠机等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况,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标准要求。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分类收集、贮存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树脂物、废油桶、废机油以及其他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初期雨水未进行收集,其他废水已按该环评要求实施;原环评报告中肝素钠生产车间及肠衣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现生产实际为肝素钠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而肠衣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进行两级水喷淋。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噪声措施按环评要求实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委托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必须按规定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跟踪监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风险岗位实行专人专责,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和管理措施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效防止环境风险。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周边群众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工作;编制了应急预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6.888 | 0 | 0 | 0 | 0 | |
| 0 | 0 | 3.444 | 0 | 0 | 0 | 0 | |
| 0 | 0 | 0.344 | 0 | 0 | 0 | 0 | |
| 0 | 0 | 0.034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246 | 0 | 0 | 0 | 0 | / |
| 0 | 0 | 2.24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271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限值要求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喷淋废****处理站处理,采用“二级气浮+厌氧+二级 A/O+二沉+终沉”处理工艺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4日进行采样监测 |
| 1 | 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原环评报告中肝素钠生产车间及肠衣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现生产实际为肝素钠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而肠衣生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生物洗涤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进行两级水喷淋,其余一致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4日进行采样监测 |
| 1 | 减震及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环评要求进行落实了相关噪声处理措施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4日进行了现状噪声监测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必须按规定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跟踪监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 对相关区域进行了防渗要求落实 |
| 1 | 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分类收集、贮存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树脂物、废油桶、废机油以及其他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危废委托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处置 |
| 1 | 种植绿化植被 | 种植部分绿化植被 |
| 1 |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风险岗位实行专人专责,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和管理措施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效防止环境风险。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周边群众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 编制了风险应急预案,并设置了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