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拆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电子产品拆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拟投资3000万元在**市驻****开发区**中兴新业港智慧产业园9号厂房建设****电子产品拆解处置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驻****开发区****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
项目建筑面积3093.31平方米,租用**中兴新业港智慧产业园9号厂房,建设废电器电子产品综合拆解生产线1条、废电路板处理生产线2条。建设规模:设计年拆解废电器电子产品50万台,年处理废电路板5000吨。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工艺为:分拣-拆除外壳-零部件拆除-分类储存-产品外售;废电路板处理工艺为:脱锡-拆解-分选/废基板-破碎-研磨-筛分-比重分选-静电分选-包装-成品外售。
厂址周围近距离村庄敏感点主要有:厂界北侧460m****花园第四安置小区、东北侧480m处的天方药业公租房小区、东北侧675m****花园小区、东北侧950m处的袁岗、东侧900m处的小任庄等。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废气采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废电路板拆解脱锡废气采用1套“烟雾净化器+脉冲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电路板基板破碎、研磨、筛分、比重分选、静电分选、包装废气采用1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15m高排气筒)),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8.5mg/m3,排放速率≤0.31kg/h(15m高排气筒);铅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0.70mg/m3,排放速率≤0.004kg/h(15m高排气筒);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浓度≤4.3mg/m3,排放速率≤0.15kg/h(15m高排气筒))。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放的废水能够满****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线除尘器收尘、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线废除尘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滤芯、废碱液、废活性炭、废树脂粉、脱锡线除尘器收尘、破碎分选线除尘器收尘、脱锡及破碎分选线废除尘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营运期危废产生、收集、处置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驻****开发区规划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或补充信息。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com/s/1AO20Z7llEULE59OAMxDT3g 提取码: xjpq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办公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的网盘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vI3gp5fF7Q2pa-j8yGr92A 提取码: ax53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豪 联系电话:185****5678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驻****开发区**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中兴新业港
邮政编码:463000
八、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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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