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古德台至大罕公路建设项目(索根至大罕段) | **市科左后旗 | **** | ******公司 |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线全长27.316km,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路面采用5cmAC-16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原旧路面结构碎石化掺未筛分碎石功能层。 | 1.施工期: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定时对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沥青路面铺设时控制沥青温度。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并设置围挡,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残土由业主单位委托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2.运营期: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了雨排水系统,经排水系统收集后,排入道路两侧,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运营期路面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道路、绿地产生的零星渣土、树枝、落叶等,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定期组织环卫部门对道路的清扫可有效防止固废污染。运营期初期对植被的影响表现在地表尚未得到有效恢复,有一定的裸露,随着后期正常运行后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的完善,其植被逐渐恢复到与道路两侧植被相一致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