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性能3D打印金属粉末智能制造项目 | **市**区 | **** | **凯航****公司 |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区木里图镇龙马产业园东南侧,****集团一间厂房11000m2,建设年产钛合金粉末500t、镍基高温合金粉末50t、不锈钢粉末50t、铜合金粉末500t,设4条生产线共58台套设备。 | 1.废气:GHB工艺熔融工序、雾化工序经管道收集+旋风除尘器+18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龙马集**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生产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 3.固废:废酸液、酸液废试剂瓶、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炉渣、废滤芯、除尘粉尘、不合格品、废弃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为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合理化处置、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音设备,筛分机、风机循环水泵经消声降噪后,进行厂区绿化,同时加强设备保养和定期维修等管理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