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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4MA7YKXC65W | 建设单位法人:李鲁寅 |
| 裴华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新家园乡王坪村西 |
| 国家电投中宇**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何家堡乡王卞庄村、窑子头村、云西街道西小寨村一带 |
| 经度:112.981920 纬度: 39.883460 | ****机关:朔****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4 |
| 朔审批函〔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4MA7YKXC6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4MA7YKXC65W | 验收监测单位:**贝****公司 |
| ****0100MA0GTK7E3E | 竣工时间:2026-06-29 |
| 2026-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30 |
| 2026-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http://sxhbxx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MW | 实际建设情况:100MW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灌木林地的区域,严格落实林光互补的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道路实施硬化,物料、渣土车辆采取密闭方式运输。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一期工程配套升压站内现有的0.5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和集水池,确保废水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2类标准限值,光伏场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1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电磁辐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托一期工程配套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事故废油和废旧铅酸蓄电池,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暂存于升压站废品库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加强光伏电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和草原已****草原局同意(晋林资许准〔2025〕362号),临时占用林地和草原已取得******局许可(朔自然资林资许准〔2025〕04号)。 光伏场占用灌木林区区域已严格落实林光互补政策,光伏支架最低点离地面高度1.5m,施工过程无割灌行为,未改变地表形态。 施工过程采取无人机吊装运输光伏组件,履带式打桩机和人工打桩作业等形式,可以减少地形复杂区施工道路修建,从而减少地表开挖和水土流失。电缆沟开挖、箱变修建、塔基施工等产生的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并设置围挡,减少雨水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光伏场内部检修道路在雨水汇流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光伏场施工现场基本无施工废水,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有一座废水收集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对扰动区域采取播撒草种和种植灌木的植被恢复措施。 (2)施工期已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3)施工机械冲洗在临时生产生活区进行,设置有洗车平台、沉淀池等设施,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有一座废水收集沉淀池,生活污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营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光伏板采用压缩空气吹扫方式清洗,无废水产生。二期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升压站实际建成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1座5m3回用水池,采用A2O 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洒水,不外排。 (4)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光伏场区箱变影响范围内无村庄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5)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厂界、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6)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及时清运处置,验收期间未在现场发现遗弃垃圾和弃土弃渣。 光伏场区各箱变均配套建设8.0m3集油池(共33个),升压站主变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1座50m3事故油池,可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油的收集和暂存需求。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油类泄露事故。升压站已建设1座20m2危废贮存间,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在危废间暂存,建设单位已与**省****中心****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和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7)建设单位运营期做好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要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开工前,应按照自然**、水利、林草等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建设,并接受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设单位已同步完善其他相关手续,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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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升压站已建成1.0m3/h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1座5m3回用水池,采用A2O 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 / |
| 1 |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 | 升压站《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 | 根据声环境监测结果,中宇**光伏220kV升压站厂界四周昼间噪声41.0-44.7 dB(A),夜间噪声39.7-41.6dB(A),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王坪煤矿管厂办公区昼间噪声42.3 dB(A),夜间噪声40.1 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托一期工程配套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事故废油和废旧铅酸蓄电池,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暂存于升压站废品库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及时清运处置,验收期间未在现场发现遗弃垃圾和弃土弃渣。 光伏场区各箱变均配套建设8.0m3集油池(共33个),升压站主变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1座50m3事故油池,可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油的收集和暂存需求。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油类泄露事故。 升压站已建设1座20m2危废贮存间,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在危废间暂存,建设单位已与**省****中心****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和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灌木林地的区域,严格落实林光互补的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后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加强光伏电场生态环境管理。 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和草原已****草原局同意(晋林资许准〔2025〕362号),临时占用林地和草原已取得******局许可(朔自然资林资许准〔2025〕04号)。 光伏场占用灌木林区区域已严格落实林光互补政策,光伏支架最低点离地面高度1.5m,施工过程无割灌行为,未改变地表形态。 施工过程采取无人机吊装运输光伏组件,履带式打桩机和人工打桩作业等形式,可以减少地形复杂区施工道路修建,从而减少地表开挖和水土流失。电缆沟开挖、箱变修建、塔基施工等产生的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并设置围挡,减少雨水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光伏场内部检修道路在雨水汇流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光伏场施工现场基本无施工废水,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有一座废水收集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对扰动区域采取播撒草种和种植灌木的植被恢复措施。 |
| 1 | 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 | 光伏场区各箱变均配套建设8.0m3集油池(共33个),升压站主变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1座50m3事故油池,可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油的收集和暂存需求。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油类泄露事故。 |
| 升压站依托一期已建220kV升压站,在站内扩建2#变压器以及35kV配电装置,增容改造内容包括:新增1台100MVA三相双绕组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220/35/10kV;扩建1个220kV户外GIS设备主变间隔;**35kV配电室1座,本期出线4回;新增1套SVG装置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利用一期工程施工临建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升压站依托一期已建220kV升压站,在站内扩建2#变压器以及35kV配电装置,增容改造内容包括:新增1台100MVA三相双绕组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220/35/10kV;扩建1个220kV户外GIS设备主变间隔;**35kV配电室1座,本期出线4回;新增1套SVG装置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利用一期工程施工临建区,用于本期工程施工期工人居住、物料机械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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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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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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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集中堆放,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对扰动区域采取播撒草种和种植灌木的植被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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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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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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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