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高级中学建安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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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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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公告
**高中
2026年9月28日 18:56 **
经上级部门同意、学校研究决定,拟就**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 进行 比选 ,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二、代理服务费控制价:34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三、招标内容: ******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

(2)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无效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形;

(6)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或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报名时间:起止日期,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办公楼一楼110房间;标书代写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服务团队相关证明材料;

5.代理服务方案;

6.参与比选单位质量服务承诺书(注上日期,签字);

7.参与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

9.投标文件一份,必须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如不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程序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时间:2026 年 10月9日上午 9:00(**时间);

(二)评审地点:****办公楼一楼110办公室;

****小组组成:****中心、教务、政教、年级等科室共 6 人(含1名纪检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比选评审工作;

(四)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从企业报价(30 分)、服务方案(30 分)、企业业绩、荣誉(20分)、机构管理(20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五)定标原则: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六)结果公示:****学校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2.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代理服务,如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服务期内,如中标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 所有参与比选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由学校存档备查;

5.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比选文件费,****学校承担。

九、质疑与监督

1. 投标人对比选过程或结果有质疑的,须在公示****学校纪检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374-****678;

3. 本次****学校纪检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八一西路968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8900


附件一

评标标准

一、资格审查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检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后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少于三家则本次评标过程无效。

二、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二)评分办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企业报价:30分

服务方案: 30 分

企业业绩、荣誉: 20 分

机构管理:20分

评审项

评标标准

企业报价

(30分)

1.代理服务费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计分标准: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价计为30分,其他报价计算如下:


服务方案

(30分)

1.阐述招标采购代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0-10分)

2.阐述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及相应预案(0-10分)

3.保密措施及档案管理制度(0-5分)

4.服务承诺(0-5分)

如有缺陷,酌情扣分。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关联度不高、方案与采购人实际情况结合度不高、方案内容针对性弱、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企业业绩、荣誉

(20分)

1.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工程类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一个货物类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一个服务类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2分;本项最高得18分(须提供代理协议、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两年****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荣誉证书及获奖文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机构管理

(20分)

1.投标人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3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公司,不提供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建设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招标代理员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职称证、注册职业资格证、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拟派人员为5人或5人以上的得5分,低于5人的不得分(须提供招标代理员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及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4.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从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①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如认证证书注明应进行年度监审,须附监审标识或年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附件二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大道校区报告厅音响设备改造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投标人名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

代理服务费报价

年 月 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XXX学校:

为了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规范市场运作,保障正常、有序、合理、合法地开展经济活动,防止在经济活动中出现不正当交易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我司郑重承诺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相关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评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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