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服务区、**服务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线缆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服务区、**服务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线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2026****服务区、**服务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线缆采购;
标段名称:1标段;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服务区、**服务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拟采购一批****服务区、**服务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具体电力电缆型号及数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772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个日历天。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1.8 其它:质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 29 日至2026年10月 08 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10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
地址: ******中心T4写字楼
联系人:吴恒海
联系方式:135****921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396
监管部门:****办公室
地址:**省**市**区****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凡主任
联系方式:027-****66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不予认可。
4、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的名义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6、供应商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