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木土拍[2026]1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木土拍[2026]1号)
木土拍[2026]1号 2026年09月28日
****人民政府批准,******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9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南西北都临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99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1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6BA0064
起始价: 22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个人、****公司参与竞买房地产用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协议明确成员出资比例、责任划分及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在提交出让申请时一并报出让人备案;竞得后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以备案的《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联合竞买人必须共同推举授权委托联合竞买成员之一的唯一代表或牵头人行使参加拍卖出让活动和权利。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凉山州政务服****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凉山州政务服****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20日 14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20日 15时30分在凉山州政务服****服务中心二楼1开标室(**市马水河街5号)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实施主体(出让人)****,同时委托凉山州政****交易中心组织拍卖出让活动。标的物原址展示,竞买人须自行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本次出让地块采用增价有底价的方式及以地块现状进行拍卖出让,且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宗地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 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及不动产登记中买受人所需缴纳的相关税款及各项费用。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应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价款缴纳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竞得人须在约定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约定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竣工申报,接受土地出让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指标,若****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向社会公示,纳入企业不诚信档案。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马水河街5号
联 系 人:熊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152****7793/136****0609
开户单位:凉山州政务服****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26********009309/510********800000095-000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8
招标公告
木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木土拍[2026]1号)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