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选聘人)****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效率、满足持续增长的日常非诉法律服务需求,拟采用询比采购****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选聘2026—2027年度常年****事务所项目。
(二)采购背景与采购范围
公司现有一家法律顾问单位,即将于2026年11月18日到期。因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沛宁****公司日常非诉法律业务量持续增长,现有顾问单位承接能力趋于饱和、响应效率受到制约,年均需处理的合同审查、议题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律师函草拟与发送等顾问合同范围内的日常非诉事项约700份。为平衡工作量、提升服务时效,经研究决定选聘两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使得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数量总数为两家,即实际为在原有一家法律顾问单位名额上增加一家。两家法****公司实际按工作量均衡分配,每家非诉事项年度承接量约350份。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本部企业以及**沛宁****公司。各服务主体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三)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依据《****采购管理办法》(2026年)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组织实施。
(四)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2家。中选的2****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公司实际按工作量均衡分派,每家年度承接量约350份非诉事项。
(五)服务期限
自法律顾问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六)采购预算(上控价)
每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家﹒年(¥85,000.00/家﹒年,含税),此为固定年费包干价,包含服务团队全部人员的工资、差旅、通讯、资料、税费等全部费用。竞选报价超过上控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按2家单位测算,采购预算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年(¥170,000.00/年,含税)。
专项非诉、诉讼/仲裁案件的律师费,在《**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2013〕4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30%的优惠,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二、竞选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满5年(含),在**壮族自治区**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025年度及最近一期年度检查考核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及拟派服务团队律师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回溯)无不良执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协会行业处分;
(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或同等规模、同类资产运营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律****分所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竞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服务、工作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服务工作量及响应时效要求
(一)年度工作量:每家单位以年均约350份非诉事项的容量配置**(两家合计约700份),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议题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律师函(律师声明)草拟与发送、制度审查、合规咨询、参与会议谈判等。
(二)响应时效要求:一般法律咨询事项即时响应、当日答复;一般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查与修改,于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较为复杂事项于收到全部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复杂事项于收到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有特殊时限要求的,应尽全力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
(三)现场服务:每月至少安排一名主办律师提供一次半天的现场法律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家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竞选人自****集团****公司官网或阳光采购平台(以实际发布渠道为准)的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无须现场报名,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周六)18:00前。标书代写
(三)递交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四)递交要求:竞选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及装订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派专人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本文件第三章要求密封、盖章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标书代写
六、评选及结果公告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小组按照本文件第三章《评审细则》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人,竞选人无须在现场等候;标书代写
(二)中选结果****集团****公司官网及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采购人拟确定中选人2家,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人,采购人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否决全部响应文件,并以其他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风险合规部)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08室
联系人及电话:诸葛晴晴,0771-****700
采购人:****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