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2025年 财政衔接及东西部协作管理使用评估服务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8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其他农业服务 |
标段信息
| 1 | E620********110****1001 | 8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110********2023-2025年 财政衔接及东西部协作管理使用评估服务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778337D-****0928-020970-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 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2)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 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 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 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 (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 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 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 (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小组根据以上要 751********6382336 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 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 (5)无弄虚作假的声明: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弄虚作假的声明。(原 件彩色扫描件) (6)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彩色扫描件)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其他农业服务 |